2019年海南广播电视总台部门预算
2019-02-13 19:02:13
编辑:高文婷 来源:
2019年海南广播电视总台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在上级领导和指导下,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切实承担媒体使命,以确保导向正确,加强传播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新闻立台,全面深化改革,提升海南广电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丰富海南人民的文化生活水平,加快发射台和微波站的发射覆盖传输建设,推进我省广播电视系统的有效建设。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本级1(电视)、本级2(广播)、海南省海口广播电视发射台、海南省府城广播发射台、海南省金鸡岭广播电视发射台、海南省儋州中波转播台、海南省琼南广播电视中心发射台、海南省海口微波站、海南省三亚微波站、海南省石山微波站、海南省临高微波站、海南省儋州微波站、海南省八所微波站、海南省昌江微波站、海南省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
第二部分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9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531.16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6,531.1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6,531.1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26,531.16万元,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503.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5.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5.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7.55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531.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130.69万元,主要是台本级增加8,084.77万元,其中增加党建节目制作经费1,000万元、旅游卫视落地费6,000万元,增加考核绩效奖励、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以及人员调资等1,234.3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3,503.18万元,占88.5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5.21万元,占6.84%;卫生健康(类)支出585.22万元,占2.21%;住房保障(类)支出627.55万元,占2.3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广播(项)2019年预算数为8,458.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3.84万元,主要是下属单位增加考核绩效奖励以及人员增资等情况相应增加此项预算。
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电视(项)2019年预算数为15,044.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653.07万元,主要是台本级增加党建节目制作经费1,000万元,旅游卫视落地费6,000万元,2018年考核绩效奖励666.31万。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35.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52万元,主要是台本级2018年事业单位离退休费预算没有单列。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1,376.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25.62万元,主要是根据2018年实际支出并结合2019年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39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83.3万元,主要是根据2018年财政追加的职业年金预算做的新增。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项)2019年预算数为12.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4万元,主要是根据2018年财政追加经费数相应增加。
7.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585.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2.48万元,主要是根据2018年实际支出并结合2019年相关政策,在预算明细中做了调整。
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627.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63万元,主要是根据2018年实际支出并结合2019年相关政策,在预算明细中做了调整。
三、关于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6,33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328.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007.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8.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5.23%。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省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2019年纳入财政全额拨款,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2.55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49辆,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
公务接待费0.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2019年下属单位接待厂家维护设备的技术人员等预算。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次,人数90人。
五、关于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9年收支总预算48,531.16万元。
七、关于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9年收入预算48,531.1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531.16万元,占54.67%;其他收入22,000万元,占45.33%
八、关于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9年支出预算48,53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36.1万元,占77.34%;项目支出10,995.07万元,占22.66%。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本级、海南省海口广播电视发射台、海南省府城广播发射台、海南省金鸡岭广播电视发射台、海南省儋州中波转播台、海南省琼南广播电视中心发射台、海南省海口微波站、海南省三亚微波站、海南省石山微波站、海南省临高微波站、海南省儋州微波站、海南省八所微波站、海南省昌江微波站、海南省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
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07.3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07.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47.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9.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9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3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23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海南广播电视总台5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0,195.07万元、单位其他自有资金8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广播(项):反映广播电台、广播发射台、广播转播台及有线广播站的支出。
十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电视(项):反映电视台、电视发射台、电视转播台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项):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