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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南广播电视总台部门预算

2018-02-09 16:02:09
编辑:王琳 来源: 点击量: 0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在上级领导和指导下,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切实承担媒体使命,以确保导向正确,加强传播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新闻立台,全面深化改革,提升海南广电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丰富海南人民的文化生活水平;加快发射台和微波站的发射覆盖传输建设,推进我省广播电视系统的有效建设。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本级1(电视)、本级2(广播)、海南省海口广播电视发射台、海南省府城广播发射台、海南省金鸡岭广播电视发射台、海南省儋州中波转播台、海南省琼南广播电视中心发射台、海南省海口微波站、海南省三亚微波站、海南省石山微波站、海南省临高微波站、海南省儋州微波站、海南省八所微波站、海南省昌江微波站、海南省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

第二部分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8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400.47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7,400.4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7,400.4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7,400.47万元,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446.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1.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3.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9.18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400.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27.3万元,主要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其中,本年非税收入增加12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446.28万元,占88.7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1.37万元,占5.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43.64万元,占1.97%;住房保障(类)支出639.18万元,占3.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2018年预算数为8,054.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47.68万元,主要是本年非税收入增加1200万元。

2.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电视(项)2018年预算数为7,391.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7.02万元,主要是本年财政项目预算增加。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8万元,主要是上年无该项预算,本年为离退休干部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费。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8年预算数为951.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7.26万元,主要是按照近期社保基数以及人员变动情况按比例进行调整。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18年预算数为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项)2018年预算数为7.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5万元,主要是今年优抚人数增加。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32.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9.97万元,主要一是按照近期社保基数以及人员变动情况按比例进行调整;二是人员增资等情况相应增加此项预算。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1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万元,主要是三亚微波站上年年初预算不足,需追加预算,本年按实际工资基数调整。

9.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639.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9.64万元,主要是17年广播本级非税收入包含70万住房公积金项目,18年该项非税收入在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中预算,因此住房公积金较上年数减少。

三、关于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3,81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268.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542.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因公出国(境)组团数0个,人数0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5.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89.43%。增长的主要原是上年“三公”经费预算表只包含4个下属单位,未显示所有预算单位,本年包含12个预算单位,统计口径不一致。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49辆,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数0人。

五、关于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8年收支总预算36,247.17万元。

七、关于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8年收入预算36,247.1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00.47万元,占48.01%;其他收入18,846.7万元,占51.99%。

八、关于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8年支出预算36,24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57.3万元,占90.1%;项目支出3,589.87万元,占9.9%。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本级、海南省海口广播电视发射台、海南省府城广播发射台、海南省金鸡岭广播电视发射台、海南省儋州中波转播台、海南省琼南广播电视中心发射台、海南省海口微波站、海南省三亚微波站、海南省石山微波站、海南省临高微波站、海南省儋州微波站、海南省八所微波站、海南省昌江微波站、海南省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42.0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47.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47.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9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9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5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海南广播电视总台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589.8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指用于广播电台、广播发射台、广播转播台的支出。

十四、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电视(项):指用于电视台、电视发射台、电视转播台、微波传输站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项):指用于我台职工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十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我台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四、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2018年部门预算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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